多少人心中有恨,却因信香,因朝廷律法而不敢轻言。
像祥林这样的人,绝不是第一个,也永远不会是最后一个。
归根究底,这其实不是女尊不女尊的问题,而是这个地方的法律出现了问题,没有公正平等的善恶制度,没有正确的法律,所以妻主娘子杀人可无罪,而如祥林这些人的生路则全部被堵死。
就算心有冤情也无处陈述,没人管他们死活,那就只能剑走偏锋越发偏激,试图用他们自己的方式来解决。
而在这种情况下,这地方已埋下一个巨大的隐患,一旦有谁研发出克制那些妻主娘子信香的东西,那后果将十分可怕。
要么这些女人沦为玩物,要么直接被屠戮一空,这信香等于她们防身的武器,一旦失去制衡这些男子的重要武器,那就只能任由这些男子去宰割。
而一旦积累压抑多年的仇恨全面爆发,那样的报复将会十分可怕。
但再做一个假设。
假设此地有公正的律法,妻主娘子犯罪可择情宽容,但若当真十恶不赦也将立即处决。
若是能有这样的法律,言卿相信能够约束许多人,而这些男子就算再遇见类似的事情,他们的第一念头不再是隐忍,又或私下里不惜一切地报复,甚至为此不惜殃及无辜。
他们大多数人会做的选择只有一个,通过正轨渠道,索要一个说法,有冤伸冤。
这也相当于一种平衡,而这平衡之道并不是为了偏袒某一单独的群体,而是为了维护所有人,扞卫所有人,也去保护所有人。
这就是言卿心中所认为的平权,有生之年,她心有宏大理想,来都来了,她想尽量试试,看能不能推行这个。
否则长远来看,万一她所担心的那种事情当真发生,万一这些妻主娘子当真失去了信香,介时生灵涂炭,介时死的,恐怕就全是这些妻主娘子了。
而如今,像现在这样,这么看着祥林。
言卿思考许久,才突然道,
“我想说的,其实也就只有三件事。”
“我所知道,我所目睹,甚至是我亲身经历的那三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