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平见其神情有所松动,便轻声细语的问道:“那你能跟我说一下,你在到这里之前发生了什么吗?”
还只有十六岁方芳,此时是真的慌了神,她抬眼看了看面前的男子,眼神中充满了无助、不解与恐惧,声音微颤的说道:“我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我只记得那时我晚自习下课,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走着走着,眼前突然出现了一道非常强烈的白光。紧接着我就没了意识。等我再次醒来时已经躺在那片麦田里面。”
“那你能记得当时大概是什么时间吗?”方平追问。
“九点四十左右。”方芳笃定地说道,“我晚自习结束是九点半,出现白光的那个地点,一般是我大致步行十分钟之后的位置。”
“我记得我第一次看时间的时候,好像是一点多,两点不到的样子。”方平一边估算着,一边操作着手机,还一边说道,“也就是说,从你失去意识,到我见到你的时间,满打满算隔了4个小时。我查了一下,离这里最近的飞机场是关市,从我们景市到关市机场航班,先不说没有这个点的班次,光光空中飞行时间就要3个小时。然后你需要在一小时内,从新源县赶去景市,再从关市赶到这里。可在我的印象里,光从新源县到景市机场,没有一个小时都到不了。”
“所以。”他抬起头与少女对视,平静说道,“要么你是记错时间了,要么就是你在撒谎。”
他给出了一个十分符合逻辑的结论,但他知道这件事肯定不能以逻辑为准绳,因为自己的出现,对于这个时代来说,本来就超乎逻辑之外。他之所以还是要“明目张胆”地把结论扔自己这未成年“老母”脸上,主要还是想再试试,究竟能不能找到关于那个“人渣”的蛛丝马迹。
原本还在忐忑不安的方芳,直接被这话给气笑了,“我撒谎?我为什么要撒谎?我一个重点高中的学生,明天还要上课,我吃饱了撑的连夜跑到这穷乡僻壤来!还有,我还没问你,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大半夜的出现在这里?还鬼鬼祟祟的,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好人!”
“我?”方平手指向自己,编造假身份这种事,他完全不需要过脑子,下意识脱口而出道,“我是冰岛华侨,是一个探险家兼摄影师。这次回国就是为了去找到一些冷门的景点,将更多祖国的大好河山介绍到国外去。”
说着,还不忘将自己那手机拿起,在对方眼前晃了晃,以此来证明自己这话的真实性。毕竟在这个年代,国人对国外,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的滤镜极深,认为所有高科技的东西肯定来自那边。因此,以这手机的先进性,方平感觉少女十有八九会相信自己编的瞎话。
方芳倒是没有表示出否定,只是面色依旧难看,口气不善地说道:“我怀疑你是国外派来的间谍特务狗汉奸!”
方平直接被这句话给骂笑了。他终于在这少女身上看到了自己脑海中那个“老年母亲”的影子。
“别生气别生气,我话还没说完。”他安抚道,“我其实更偏向于前者,是你记错时间了。”
“晚自习放学的时间我怎么可能记错!”方芳完全无视对方的示弱,持续输出道,“狗汉奸,你是不是身份被我识破,心虚了?”
方平无奈地又笑了一下。果然人在无语的时候会发笑。他心中忍不住吐槽道:“我滴亲娘诶,你一个未成年少女,我一个青壮年男人,我要是真是个坏人,你这样贸贸然戳破,不是把自己往死路上逼吗?”
只是为了不再刺激到对面,不再激化两人间的氛围,他还是选择了沉默,苦笑以对。
其实如果他还有特异功能在身,便能感知到,少女之所以这样,主要还是为了掩饰自己内心的慌乱。
接下来的二人,在一种莫名尴尬的氛围中,开始了星夜赶路。还好这座山不算荒,沿着几条零星被人踩出来的小路一直走,很顺利地走了出来。
两人站在一条土路旁。这会儿天已大亮,方平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已经六点。距离最近那个城镇大概还有七八公里的路程。这个距离说近不近,说远不远的,一男一女彼此对视一眼,都没有说话。
如果让方平知道,此时两人心里都抱着“能走又不想走”的想法,估计会忍不住暗自赞叹一声“有其母必有其子”。
就在两人默默纠结的时候,远远的有引擎声传来。欣喜抬头,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真是无巧不成书,一辆破旧的公交车正在朝他们驶来,还正好是他们想要去的方向。
这种城乡巴士的好处就是,无论哪里,招手即停。“年轻母子”挤上已经满载的公交车。在一片喧闹嘈杂,与难以言语的气味中,两人还是艰难地坚持到了目的地。
这小镇的名字,地图上显示叫安福镇。从公交车站出来就是一条热闹的街道。这里勤劳的人们早已穿梭如织。看着街道两边那一排排热气腾腾的早餐摊,两人肚子不约而同的咕噜噜响了起来。
方平很自然地走到一个卖包子的摊点前。昨晚不管是打怪物用的“龟派气功”,还是接下来长时间的翻山越岭,都是对自身能量的极大消耗,因此他早已经饿极。这也导致了每一样食物在他眼中都似乎散发出致命吸引力,让他如同饕餮出世般,点了好大一堆,甚至于在摊主打包期间,已经迫不及待地拿过一个吃了起来。
然而,到收尾的时候,窘迫的一幕出现了。方平下意识掏出手机来结账,可一抬眼却发现摊位上没有二维码。他一拍脑袋,自己这是饿昏头,忘了现在是一九九九年,现金才是王道。
可现金偏偏在自己口袋消失好多年了。
于是,他叼着半个包子,一边假装在找钱包,一边思考着如果自己把吃进去的那半个包子吐出来还给摊主,摊主是不是就可以饶自己一条狗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