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眼前的两摞书,于微又陷入了沉思。
半晌后,她翻看起来,从数据上看,一起是有七家书行请人编造了不同版本,其中两个版本还有不少雷同的地方。
于微猜测,这大概是请的同一个枪手。
同一个枪手写出来的东西必然有不少相似之处,不过七个版本,所有的前三万字和于微拿去的范本几乎一模一样。
有些换了个名字,有些换了个地址,有些则用了不一样的词藻。
都是换汤不换药。
不过这些人想要模仿,也确实是差了不少火候。
毕竟吴老先生的东西,不是谁想抄袭就能抄袭的。
其中于微又找到了两个版本,故事写的虽然不如吴老先生,但也比其他五个范本强太多。
碧桃见于微把这两本单独捻出来,便道:“这两家书局的故事卖得最好,茶馆里说书先生讲的也是这个版本。”
于微就着重看了一下这两家书局的名号,一看才知道,这还是京城排的上名号的书局。
碧桃愤愤:“这些人还真是半点脸面不要,好歹是书局,卖书的地方,竟做出这种抄袭的勾当!”
于微则心态平稳多了:“这世道,什么样的人都有,你就算防,防得了一时,也防不了一世。”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碧桃还是很郁闷。
于微便没再继续安慰她了,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当即叫来麾下的一员猛将——长毛兔。
长毛兔的毛又长长了,但它和于微签了君子协议,那就是在它给于微办事的这段时间,于微不可以对它帅气的外形动手脚!
于微对于一只想要兔权的长毛兔还是很尊重的,当即就同意了这个要求。
不管怎么说,毕竟是她手底下的得力干将,不至于这点要求都不满足。
但约法三章要提前说好。
于微不动它的毛,但长毛兔自己要懂得讲干净,如果于微看到了它毛是脏兮兮的,那于微逮到了就肯定不会客气。
兔子挣扎过,但不奏效,最后还是含泪点头。
当兔子迈着二五八万的步伐来到于微房中的时候,于微就看到它一身灰毛果然是干净整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