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美国很自信,因为英国为了对付法国,已经没多少力量在海外了。就连留在美洲的海军力量也少的可怜。陆军更别提了。严格来说,美国当时的敌人只有加拿大殖民政府。
小主,
反正在美国眼中加拿大已经是砧板上的肉。
结果,倒霉的美国人忽略了加拿大人的抵抗意志,以及他们对宗主国英国的忠诚,然后美国人惨了。最后英国人聚集了加拿大民兵直接艹翻了当时的美国,一路杀到了华盛顿,顺便把总统府和国会大厦给烧了。这也是后来为什么总统府称之为白宫的原因。
虽然这已经是几十年前的老黄历了,可后来美国也没拿出什么像样的战绩。
总体来说,依然是弱鸡。别说欧洲人了,就连美国人对自己的战斗力有多少都存疑。至少熟悉欧洲的史蒂夫并不看好自己家乡的大兵。所以当维克多站出来大言不惭的时候,他才会一副质疑的样子。
“怎么?瞧不起我们?”维克多显然对这个小白脸老乡很不爽。别人都没说什么,你一个美国人居然瞧不起自己人,这简直岂有此理。这感觉就好像现如今的中国人看那些崇洋媚外的二鬼子一样。
史蒂夫自然不会表露出这种情绪,连忙把话题岔开。可维克多不干呐,于是非要和史蒂夫练练,让他知道知道,他们大美利坚也是有好手的。
史蒂夫倒不会和一个大头兵置气,可史蒂夫的队员却不一定了,他们能被史蒂夫挑选出来,一个个自然也是精英,加上和史蒂夫同甘共苦这么长时间,感情也是有的。看到史蒂夫这么挑衅,他们自然坐不住,于是答应和维克多来一场比试。
战斗的结果其实根本不用说,自然是突击小队大败亏输。
事实上如果不用一些超常规的手段,凯都拿这两兄弟,他们的自愈能力实在太过于夸张了。凯自问是见过世面的主,也被吓一跳。他们是神族的后代,可在自愈这一项能力上,他们甚至超越了他们的祖先。
这也是让凯十分不解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