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驯兽

最多在闲暇时,跟陈大美妞过过招。

三点一线。

他过着悠然自得的小日子。

也没去招谁惹谁。

嘿!

这俩孙贼,会是谁给自个儿安排上的?

难道是他?

小板儿爷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张面孔。

人脸的主人,没别人。

正是潜伏在东城区局子的胡黎。

杨朝升估摸着有可能。

就在他消耗脑细胞的时候。

猛不丁,感觉到后背一阵发凉。

如果他的第六感没有出错。

此时,有人在不远处,正拿枪指着他的后背。

眼巴前,有一棵大槐树。

大槐树的树身粗壮,枝条上面挂满了含苞待放的花骨朵。

杨朝升迅速地做出了反应。

他装作一个踉跄,顺势藏到了这棵行道树后面。

“怎么可能?”

杨朝升的异常举动。

让藏在暗处的一个大个儿,无比的讶然。

大个儿是刮民党保密局的狙击手。

代号:“鸵鸟”。

鸵鸟很会挑地儿。

他这个狙击点选的很刁,位于民宅外墙的一处花窗口。

花窗外,有一棵长时间没人打理过的黄杨树。

长势枝繁叶茂的黄杨树,把整个花窗都给遮掩住了。

借助周围环境的自然条件,搭建出一个隐蔽的狙击点,是一名狙击手最起码的职业素养。

这样一个狙击点,在鸵鸟刻意的布置下,就算是六觉感官异于常人的杨朝升,也没能发现今儿来刺杀他的人,就藏在黄杨树后。

透过留出的观察缝隙。

鸵鸟把杨朝升所做的一切举动,都瞧在了眼里。

可以肯定,自个儿的这个刺杀目标已然有所察觉。

鸵鸟在心里嘀咕:今儿的刺杀目标不简单,是一个少见难缠的家伙。

他甚至有点儿后悔了,为什么不提前将这个目标狙杀。

别看鸵鸟长的五大三粗,一副糙汉的样儿。

其实,他是个精细的完美主义者。

每一次的行动,他都会寻找最佳的狙击位置,等待最好的击杀时机。

一击必杀。

一击脱离。

鸵鸟把刺杀这种被人唾弃的暴力手段,升华到了暴力美学的艺术层面。

有道是,不成疯便成魔,不疯魔不成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