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在闲暇时,跟陈大美妞过过招。
三点一线。
他过着悠然自得的小日子。
也没去招谁惹谁。
嘿!
这俩孙贼,会是谁给自个儿安排上的?
难道是他?
小板儿爷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张面孔。
人脸的主人,没别人。
正是潜伏在东城区局子的胡黎。
杨朝升估摸着有可能。
就在他消耗脑细胞的时候。
猛不丁,感觉到后背一阵发凉。
如果他的第六感没有出错。
此时,有人在不远处,正拿枪指着他的后背。
眼巴前,有一棵大槐树。
大槐树的树身粗壮,枝条上面挂满了含苞待放的花骨朵。
杨朝升迅速地做出了反应。
他装作一个踉跄,顺势藏到了这棵行道树后面。
“怎么可能?”
杨朝升的异常举动。
让藏在暗处的一个大个儿,无比的讶然。
大个儿是刮民党保密局的狙击手。
代号:“鸵鸟”。
鸵鸟很会挑地儿。
他这个狙击点选的很刁,位于民宅外墙的一处花窗口。
花窗外,有一棵长时间没人打理过的黄杨树。
长势枝繁叶茂的黄杨树,把整个花窗都给遮掩住了。
借助周围环境的自然条件,搭建出一个隐蔽的狙击点,是一名狙击手最起码的职业素养。
这样一个狙击点,在鸵鸟刻意的布置下,就算是六觉感官异于常人的杨朝升,也没能发现今儿来刺杀他的人,就藏在黄杨树后。
透过留出的观察缝隙。
鸵鸟把杨朝升所做的一切举动,都瞧在了眼里。
可以肯定,自个儿的这个刺杀目标已然有所察觉。
鸵鸟在心里嘀咕:今儿的刺杀目标不简单,是一个少见难缠的家伙。
他甚至有点儿后悔了,为什么不提前将这个目标狙杀。
别看鸵鸟长的五大三粗,一副糙汉的样儿。
其实,他是个精细的完美主义者。
每一次的行动,他都会寻找最佳的狙击位置,等待最好的击杀时机。
一击必杀。
一击脱离。
鸵鸟把刺杀这种被人唾弃的暴力手段,升华到了暴力美学的艺术层面。
有道是,不成疯便成魔,不疯魔不成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