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狼性抵不过母性

他们感受着彼此的温度。

盯着小狼崽那竖起来摇晃的小尾巴。

杨朝升暗忖,这是狼犬和野狼产下的后代。

它应该就是传闻中的狼青犬吧!

大多数动物小的时候,都是蠢萌蠢萌的。

杨朝升倒没有起心思要害了它的性命。

这还没开眼的狼青犬幼崽,养起来也不是个什么问题。

这才出来浪了不到一天的时间。

这又是马,又是犬的。

赶明儿,再上哪儿侍弄来一只鸟儿。

“左擎苍,右牵黄,胯下宝马配雕鞍。”

怎么感觉自个儿正朝着螨清八旗纨绔的队伍里靠拢呢?

想到此处,杨朝升不由地一乐。

他起身把小狼崽揣到了胸前的夹袄中。

“一骑绝尘我去也,归来是否仍少年。”

回到了先前燃起篝火的宿营地。

杨朝升跳下马,给小黑来了一记马屁。

“去,把你的那些小弟找回来。”

动物的领地意识很强。

它们大多以尿液和粪便的气味来划分地盘。

只要标记的气味还存在着。

其他成群的食肉性动物,一般都不会贸然跨界闯入别人的地盘。

此地,那支处于食物链顶端的狼群已经覆灭了。

现而今这片范围内,应该暂时是安全的。

杨朝升在附近找到一截不长的沟渠。

他取出一把军工铲,就跳进了壕沟,在里面捯饬起来。

杨朝升要让三匹死去的马儿入土为安。

一匹成年的马儿有600~800斤。

任由小板儿爷天赋异禀,挂逼加身。

他也抱不动不是?

人和动物的区别是什么?

这个说来话长。

其中有一点,就是人能够有效率的发明和使用工具。

杨朝升用粗壮的树木枝干做了个扒犁。

把三匹死去的马儿拖到沟渠里给埋了。

这是什么?

在回来的路上,他捡到了一个皮褡裢。

估计是从哪匹死马身上落下的。

篝火旁。

杨朝升正拿着一块动物的兽皮看的出神。

嘴里还不时地喃喃自语。

“摸金校尉、发丘灵官?”

“高陵?……魏武?”

“人妻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