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会,他会。
作为一个带把的爷们,事儿有所为有所不为。
……
杨朝升在春色无边的丘陵之间,快速的移动。
他要绕到土匪的背后去,去追尾,去打PP。
这些个土匪,坐地户。
很大可能是自个儿这具原身的乡亲。
桀桀……
小主,
有道是,“老乡见老乡,背后打黑枪。”
很快,杨朝升就绕到了一个落在最后面的土匪身后。
咔嚓。
被捂住嘴,扭断脖子的声音,完全隐没在了大自然的声音里。
功夫是杀人技,不是踏凉的花架子。
在当今这个热兵器大行其道的时代。
做一个行走在阴影中的割蒿者。
既能够更好的保存自身,又能够彰显武道最后的尊严。
在杨朝升的潜意识里,能够不用枪,他就坚决不会去用枪解决。
就这么,冒险连着摸掉了两个土匪,杨朝升终于弄到了一支长枪。
瞅着手里这支锈迹斑斑的老套筒。
杨朝升不由地心中发苦。
这踏凉的哪里是支枪,也就比烧火棍强点,膛线都磨成个啥样了这是?
如果不是因为造枪用的钢材不过关,刻意加上了个木头托套,这把枪估计早就炸了膛了。
“老屁,驴蛋,两个瓜娃儿人呢?”
“又在划水?回山寨,老子一定把你们吊起来打。”
逃跑的女人被土匪堵在了一处坡地。
一个身穿劲装的粗壮土匪,这个时候转身来找身后突然不见的两个喽啰。
这应该是其中的一个土匪头子。
当他那凶神恶煞的样子,映入了杨朝升的眼帘。
烎!
迎接他的是一粒花生米。
快,准,狠。
一枪爆头,无痛死亡。
是杨朝升对这个做土匪的乡亲,最为仁慈的告慰。
与此同时。
从背后传来的这一声枪响。
把这支土匪小队的头儿山豹,惊出了一身冷汗。
山豹是一名积年老匪。
他的经验丰富,反应很快。
他立马招呼两个喽啰看住山坡上的女人。
他自个儿猫着身,带领剩下的六个喽啰。
呈扇面队形散开,向杨朝升所在的地儿包抄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