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8章 石破天惊的提议

山南县常委会上,纪委书记于正生通报了全县执法机关秘密办案基地的调查内容。

全县除纪委外,公安机关刑、经侦部门是在外设立秘密办案基地最多的单位。

经全面调查,法院没有一个秘密办案基地。检察院反贪局在外有三个办案点。但是,涌现出来一个新的方向,城管部门居然也设有秘密办案基地。

目前,全县所有涉嫌非正式办案基地都被关闭。唯有城管部门的基地还在运行。

于正生通报完毕,解释着说道:“关于纪委的办案基地,我有必要说明一下。”

纪委面对的都是公务人员的案子。由于纪委本身不具有临时留置对象的地方。所以,纪委一向都是选择在山南宾馆留置人员。

于正生的解释,符合纪委的实际情况。

他刚解释完,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长秦长青便发言道:“各位常委,于书记的通报,我相信大家都听明白了。我想,我也有必要解释一下公安方面的问题。”

公安机关是一个特殊的部门,承担预防和打击犯罪的责任。

一个地方的社会环境好坏,与公安机关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公安机关历来都是任务艰巨且重的一个纪律部门。在警力严重不足的时候,公安机关常常因为临时突发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而让他们疲于奔命。

公安机关在外设立秘密办案基地,主要取决于办案的需要。

秦长青解释着说道:“近些年来,经济犯罪案件频发。我们的经侦部门在侦查经济犯罪的案件时,会遇到很多法律现在没有规范的问题。为保证案件侦查顺利,防止被干扰,经侦部门选择在外设立办案点,我认为很有必要。”

秦长青的解释,将公安部门在外设立秘密办案基地的责任,归咎为人手不足,公安部门本身能提供的条件有限等等。

至于检察院反贪局的秘密办案基地,秦长青没有作过多的解释。

秦长青发言过后,汪浩开始说话了。

汪浩指出,执法机关在外设立秘密办案基地的做法,要一律取缔。决不允许任何部门在外设立秘密办案基地。

各单位要尽快处理善后问题。今后无论是什么案子,都必须在规范的场所进行。

汪浩讲完话,转过头问一直没说话的陆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