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在下雪,而且不小,不过街边积雪不多。
倒不是英国政府突然勤快起来,而是来来往往的居民和路人将这些雪花全部堆成了雪人,所以我们一下车就在路边看到了一排雪人,还有帽子胡萝卜什么的作为装饰。
哈利盯着那些雪人看了好一会,我以为他也想堆,正准备说耽误一会没事的,就看到他的视线落在了我身上。
“你想吃上面的萝卜吗?”他问。
“你想吃我的拳头吗?”我问。
对于我的回答他果断摇头,不过很快又补上一句。
“以你现在的状态恐怕很难给我一拳吧?”
很快他就意识到话不能乱说,等我带着他向破釜酒吧走去时,他已经在揉着被我揍了一拳的手臂小声嘀咕。
“好吧,我早该想到的。兔子的飞踹能力可比人要强得多。”像是想到什么一样他拍了拍我的脑袋,“我父亲该不会也被你揍过吧?”
“那肯定,毕竟他小时候——”我下意识地准备侃侃而谈,话说一半猛地想起这种事好像并不适合在詹姆斯儿子面前说,毕竟这有点太亲密了。可是话已经说出口想咽回去也不太可能,于是我只能硬着头皮改口。
“是个热衷于和大家进行对决的人。”我语气严肃,“他喜欢找人切磋魔咒,所以我确实揍过他。”
生平第二次我开始感谢系统,经过那些乱七八糟的选项训练后我现在已经是钻空子大王,睁着眼说瞎话的能力已然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对霍格沃茨尚且一无所知的哈利很轻易地就相信了我的借口,他转而开始纠结以后上学时要是他也天天被人找上门决斗该怎么办。
不过当我们走到破釜酒吧门口时,他的注意力很快就被那扇狭窄的门吸引了。
“这里是破釜酒吧。”我向他介绍,“只有巫师才能看见这个地方,里面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乱糟糟的,而且脏到没有洁癖的人进去也会浑身不适。哈利,你可以将袖子挽起来点,避免碰到那些黑乎乎的地方。”
我总觉得哈利没有听到我的话,或者说当他看到破釜酒吧时,那种充满魔法的奇幻感已经席卷了他的思维,以至于他只是盯着那扇不起眼的门瞧。好一会后,他低头对我露出了个充满紧张又欣喜的笑。
“不用担心,我已经习惯这种肮脏了。”
他说得非常轻松,完全是一副下意识回答的模样,丝毫没意识到一个10岁的孩子根本不该对这种事感到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