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有此事。”
“既然参军,还能做到校尉,想必不是一两年。” 李莲花继续道,“我来推测看看。”
“你当年参军走了,想必走了很多年,一直没有回来。 后来,你的未婚妻家人过世,她便和你的寡母一起生活,正好二人相互照料。想必,二人的感情必然是十分要好的, 所以你的未婚妻过世,你的母亲直接哭瞎了双眼。 ”
郑智点头。
“是。家母与……与她情同母女,骤闻噩耗,悲痛过度,以致目盲。”
“好。” 李莲花微微颔首,话锋却是一转,“那么,我有一事不明,还请郑捕头解惑。 你离家多年,你的寡母,是依靠绣花卖钱将你养大,这眼力使用过度,恐怕……后来眼神不济,难以继续精细的绣活。而你的未婚妻,是秀才家的姑娘,并无一技之长。 在你离家、她父母又过世之后,她又要如何奉养你的寡母呢? 你们两家,似乎都并非富裕之家。”
“我参军之后,有捎带银钱回家。 军饷虽不丰厚,但节省些,也足够她们二人生活。” 郑智理所当然道。
哪知李莲花摇头,“可你乃是校尉回乡。”
“据我所知,校尉虽非高官,但在军中,也非普通士卒可比。”他目光紧紧锁住郑智:“一个依靠寡母绣花养大的小子,必然无权无势,你为何能如此快就晋升校尉? 那必然是立功了。 而且,是大功。”
郑智的瞳孔,几不可察地收缩了一下。
“沙场建功,无非那几样。人头,夺旗,斩杀对阵将领。 唯有如此,你,郑智,一个毫无根基的农家子,才有可能在不算太长的时间里,晋升校尉。”
“没错。” 郑智挺直了腰背,他坦然承认,甚至带着些许自豪,“当年北境御虏,郑某确曾阵前斩将夺旗,积累军功,方得擢升。此乃郑某凭手中刀、身上血换来的前程,并无虚假。” 他这番话掷地有声,带着经历过生死沙场的军人特有的硬气,令人不由心生信服。几个年轻的捕快听得眼神发亮,对郑智更是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