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也难怪沈琳跟他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淡薄下去。
当初她之所以看上陈锋,首先不能否认陈锋长得很帅气,一米七八,喜爱篮球运动,天天俯卧撑可以做一百个,大学里也算得上校草一枚,身材保持得很好。
别说女人选男人不看外表,这只是在没得选的情况下,或者这个男人很有钱。不然,就是一句屁话。
男人女人其实都一样,都是视觉动物,男人看到漂亮女人会被吸引,女人看见帅哥当然同样如此。
陈锋当初就是个帅哥,尽管没钱没房,但他当时的工作也不算差,一个月有七八千,而且得领导重用,很快就能升职加薪。
沈琳就是因为这些综合条件才看上了他,经过两年的恋爱之后,才不管家里人反对坚持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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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就是,在两人结婚不久,陈锋在事业上就遭受了重大打击,先是器重他的那位领导得了重病辞职。与领导是死对头的上位,陈锋这个原先领导器重的心腹,当然就受到了排挤和打压。
首先抓住了他工作上的一个小失误,将他副经理的职位给撤了,降为普通员工,接着将公司里最棘手的几个case给他做,结果自然做不成,免不了又是一顿训。
事情到了这里,陈锋当然受不了准备辞职。结果,辞职报告倒是通过了,但他必须支付一笔违约金。原因是当初陈锋跟公司签了五年期的合同,辞职的时候才三年。
按照合同规定,陈锋若是提前辞职,必须支付公司前期花在他身上的10万培训费。
入职的时候,公司是送他去专业机构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培训,但10万的费用就夸张了。
这所谓的培训费当然只是由头,实际上就是违约金,规避有关法律的一种说法。
不过,当时能被公司送去培训的,都是公司非常看好重点培养的人才。所以,合同中有这样的规定很正常的。不然,把你培训好了,没多久就辞职了,不是便宜别家公司了?
而且,这规定也是相互的,若是这五年时间里,公司要辞退员工,也得支付一笔5万元的违约金。
虽然有些不对等,但这样的合同在如今劳务市场还算比较厚道的。当时被公司送去培训的几人无一例外都签了。
陈锋当然不可能拿出10万块支付违约金,只能继续在公司里呆着,被迅速地边缘化,几个月下来迅速地颓废下去,体重倒是一天天地增加,变成了现在这胖子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