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
不管多有诚意。
想以这个价格拿下独家播放权的话也不可能。
细说起来。
也顶多算得上是一种有时效限制的独家播放权。
比如。
双方签订合同的时候可以直接注明。
在一定的时间内。
金门影视公司作出保证,绝对不将这两部剧的播放权出售给同一个国家的其他电视台这样...
对于出售播放权这一点。
并没有什么好纠结的。
也不存在什么对赌协议、分成之类的说法。
在不完全卖断的前提下。
金门影视这边只要负责尽力抬高价格就行。
这一点。
吴秀妍做的很不错。
到目前为止。
吴秀妍已经代表金门影视与其中的一部分国外电视台签署了合作协议。
都是一口价。
一手交钱,一手交片。
再加上之前与MBC电视台合作获得的播放收益。
如今。
金门影视账面上光是播放权的营收就达到了将近两百亿韩元。
其中的一半是属于丁信的个人收益。
也就是版权收益。
剩下的一半才划为公司的账面营收,属于包括丁信在内的各位股东的。
毕竟。
这两部剧的剧本原创可是丁信。
不用质疑。
大家都是这么玩的。
否则,为什么大家都要争着做子公司的一把手呢?
比如李仲久...
那家伙掌管金门的酒店赌场业务。
酒店先不提,就说赌场吧。
如果来一个大客,你以为他不会私人抽成吗?
再比如丁青...
在谈成了安南市那单生意后,他和丁信也是有着业务抽成的。
不过也不能做的太过,顶多抽三到五个点罢了。
其他几人也同样如此。
就一句话。
只要年终的时候总公司那边查账能说的过去,就没事...
...
当然。
这还远远不是两部剧的极限...
先不说还在商谈以及后期陆陆续续的播放权售卖,以及一些广告收益。
就说这两部剧被引进那些国家后。
所能打开的国外市场。
可以预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