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手艺好来形容乔云鹤做的饭,都不足以描述顾蓁在吃第一口时的感受。
简直是绝顶好吃!
简简单单三个家常菜,怎么这么香!
顾蓁突然就不想找房子了,好像合租也不错,最起码能每天吃到色香味俱全的美食。
大冬天的,她真不想给自己做饭。
乔云鹤其实很久没有给别人做过饭了,以前在部队时,跟着炊事员学了几道菜,偶尔也会给战友露两手。
来了平市,自己都是凑合吃,今晚是他在家最正式的一顿饭。
看顾蓁吃这么香,他也挺有成就感。
两人闷头吃没怎么说话,把菜和饭都清得干干净净。
吃完后,顾蓁意思意思站起来:“要不,我去刷碗?”
乔云鹤哪能让她做这个,直接拦了:“我刷就行,天太冷了,别冻着你。”
顾蓁顺势就坐下,托着脸笑:“乔老板你人真好,仗义又善良,做饭还这么好吃。”
“太夸张了,就是顺手的事而已,在部队都习惯了。”
顾蓁帮着他把碗端出去,院子里有水井,得先用热水化开才能打水。
乔云鹤兑了点热水,迅速把几个碗刷干净,又接着打了一壶水放在正屋炉子上烧。
顾蓁搬着马扎坐在一边烤火。
没有暖气,只能靠蜂窝煤取暖,大冬天的,连洗漱都是个麻烦。
晚上睡觉,还不知道得冻成啥样。
正想着,乔云鹤给她倒了杯热水:“屋子我都收拾好了,你会用这个炉子吗?不会的话,我弄好再走。”
顾蓁不会,但原主会,这种炉子晚上都得封,不能烧一整晚。
但弄不好就容易一氧化碳中毒。
她捧着杯子不想动的模样让乔云鹤想笑,蹲下身给她都弄利索才穿上大衣离开。
顾蓁关好大铁门,回屋里发现床褥都铺的整整齐齐,一摸还发烫。
原来是乔云鹤给她弄了烫壶。
是个很细心的男人啊。
顾蓁晚上躺在热乎的被窝里,脚蹬着烫壶,还是有点冷。
原主身子骨太差,一年四季手脚都冰冰凉凉,顾蓁现在身上盖了两层棉被,都不觉得暖和。
要是有暖气就好了。
没暖气有个暖炉也行。